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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4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近年来,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为营造广东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良好保障。
  一、专利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广东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广东局先后组织五地市开展查处“引产导流管”假冒专利和查处“灭火剂”专利侵权的统一行动,并指导云浮局快速处理了一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该案“当天受理、当天勘验、当天调解结案”,成为云浮局有史以来最快解决纠纷案件的成功案例。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10月,广东省共立案处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470件,结案376件;立案查处假冒冒充专利案件74件,结案84件。
  与此同时,广东省还积极改善专利执法条件。继2003年为各市配备统一车型和标志的执法车辆、2004年配备手提电脑和摄录相取证设备后,2010年起,广东省将逐步对各市的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进行更新,不断改善地市局专利行政执法的条件,并建立全省专利案件监管系统,立足对广东省专利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流程监管。
  二、会展专利保护不断强化
  广东作为会展大省,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深受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也成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品牌。近年来,广东局积极进驻广交会、美博会、中博会和外博会等重要知名展会,维护会展的正常交易秩序,得到了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多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在今年的第107届和第108届广交会上,广东局组织了包括地市知识产权局近50人的省市专利联合执法队伍,快速、有效、公平、公正地处理专利投诉案件共938件,占了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的70%,向国内外客商全方位展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良好形象。
  此外,为了切实加强对各类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广东局于2003年底起开展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目前已经认定了3家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6家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单位和27家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2008年至2010年10月,广东省各级知识产权局通过指导各类会展和行业协会解决的专利纠纷共3360宗。其中,指导会展解决的专利纠纷2912宗,指导行业协会调解的纠纷448宗。
  三、专利执法协作不断深化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知识产权局努力探索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新模式,积极强化省际间、区域间、部门间的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广东局积极推进建立泛珠三角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和粤渝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提出了执法标准统一化的新思路,开创了省与省、省与市、市与市案件移送的新模式。2010年,广东局共接受外省市移送的专利纠纷案件5件,向外省市移送假冒专利案件5件。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广东局和省公安厅于2006年底正式成立执法联络室,各地市也于2008年基本完成执法联络室的挂牌工作。执法联络室成立以来,广东局和广东省公安厅先后开展了查处灯饰专利、水烟筒专利侵权系列案的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了大量涉嫌侵权的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地市知识产权局也进一步强化区域间、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协作执法的优势。广州市局与深圳、汕头、佛山、阳江、汕尾、中山、东莞等市局共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10余次,涉案货值51万元,其中“特普王”系列五金工具冒充专利案、“犀牛褶专利”西裤冒充专利案、“三九凉茶”系列假冒专利案的查处,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珠海市局通过执法联络室将技术秘密侵权案件、假冒专利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侦查,目前已有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汕尾市局和揭阳市局利用粤东执法协作机制,与汕头、潮州、梅州等市相互移交案件共10余宗,对提升区域执法协作能力和综合实力具有积极意义。
  四、专利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1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是广东省专利法制建设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专利法制建设,促进专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在专利执法方面,进一步强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职权和手段,明确执法程序和职权,引入了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并对重复侵权、专利权滥用和间接侵权作出规制和处罚,必将推动广东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东省各市也结合地方实际,不断完善和制定地方专利法规政策,推动了广东省专利工作的可喜进展,如《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都在强化专利执法手段等方面作出了突破性规定。
  五、专利保护法制环境趋于良好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知识产权局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大力开展维权援助和涉外应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专利维权援助工作方面。2010年,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先后制定了《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办法(试行)》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规定(试行)》,并筹建了维权援助协作机构库和专家库。汕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10年提供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服务132宗,其中12330来电服务69宗,来访服务63 宗,开展专家分析论证2宗,并开展培训讲座18场次,受训人数近千人。
  同时,广东省还不断探索建立涉外应对机制。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巨大的市场进一步开放,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日渐增多。2009年广东局作为支持单位,参加了两宗广东企业337知识产权调查案新闻发布会。2010年,广东局启动了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试点单位的认定工作,并将涉外应对试点单位的范围逐步扩大到专利联盟、服务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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