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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为王的时代

发布时间:2014年4月3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Tags: 专利,知识产权,授权,专利许可,诉讼
 “每个行业的最高境界就是卖标准,靠卖产品所构成的市场份额已经不具有左右行业的力量”
  高通[微博]公司的总部在美国圣地亚哥。一堵厚厚的墙上镶嵌着高通所持有的CDMA的1400多项专利,横亘在一进大门的地方。
  高通的先行者和后来者总是像到麦加朝圣一样向这面墙致注目礼,因为高通的一切都凝聚在这里:财富、地位、声望。这就是高通生命的基础。
  高通,一家专门经营和销售知识产权的公司。它所创造的赢利模式,被几乎所有的技术性公司艳羡不已,也正在逐渐成为知识经济下顶尖企业的生存方式。
  美国诚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朋律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无线通讯领域,把专利价值最大化或者说做到极致的应该是高通公司。
  高通:以标准和专利作利器
  1995年,高通的创始人艾文雅各布曾经开了一家小公司。这个普通的卖产品的公司和后来的高通毫无相似之处,也没有把什么经营理念传给高通。但是卖掉它的钱,为高通公司积累了第一笔原始资本。
  雅各布卖掉这个小公司后,他看上了原属于美国军方所有的CDMA技术。因为当时还没有移动通信,运输卡车在离开公司总部之后就音讯杳然。雅各布利用CDMA技术做成了专门为外出的卡车和总部联络提供通讯的卫星定位装置。
  正是这个技术,奠定了高通日后发展的基础。
  “高通公司在CDMA技术军用转民用时作了相应的研发,之后申请了很多专利,通过收专利许可费,高通公司做得很成功。”李朋说。
  比起后来的CDMA手机,这些大盒子笨重粗陋,而且还不能传递声音。尽管如此,卡车司机和总部却都因为能够通过卫星定位和敲击键盘来传递即时消息而感到快乐。
  最初的CDMA产品赚到了一些钱。雅各布此时产生了一个奢望:把这个东西变成被全世界采用的全球移动通信标准。CDMA技术在雅各布之前,曾被很多人注意过,但是没有人产生过如此疯狂的念头。 于是,雅各布又成立了一家公司来实现他的狂想,这就是今天的高通。
  3年之后,雅各布召集了20多个技术天才将CDMA技术成功地“军转民”:可用于个人移动通信的CDMA技术诞生了。可当时它的竞争对手——GSM技术的产品化已经趋向成熟。高通此后经历的多次生死关口证明,CDMA技术的发明创造仅是诸多难关中最容易的一关。
  高通当时清一色的工程技术人员也许不懂经营,但是他们做了最重要的两件事:第一,把高通的CDMA技术提交到美国标准组织TIA和世界标准组织ITU,申请被确立为世界移动通信标准;第二,高通把CDMA研发过程中所有大大小小的技术一股脑儿地都申请了专利。
  当时所有的通信巨头都在为争夺GSM专利而激战正酣,没有人去注意这个小公司正在玩的把戏,自然也就没有人去和高通抢专利。所以,等GSM的既得利益者发现半路杀出个CDMA时,一方面对高通之小表示不屑,一方面更对CDMA的关键专利居然已落到了高通手上感到万分惊讶。
  标准和专利,成为高通日后抵御比自己庞大百倍的对手的利器。
  随着CDMA产品和市场的逐渐成熟,随着高通向运营商供货,那些还和高通纠缠在官司中的公司逐个选择了与高通庭外和解,签订了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到现在,全球已经有100多家公司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使用高通的专利来生产制造设备。
  高通公司副总裁兼芯片部中国区总经理张谦曾在媒体上表示,知识产权(IPR)转让授权的商业模式对于高通来说是一开始就确定了的。做产品只是当初迫不得已,既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做呢生产制造产品与IPR转让的模式根本是冲突的,你既做IPR,又要参与产品竞争,谁还愿意买了你的专利再来和你竞争呢
  于是高通放弃了制造业,将手机部卖给了日本京瓷,将基站部卖给了爱立信[微博]。留下来的两大业务是知识产权授权和芯片。这两大业务是高通目前占绝对优势地位的收益来源。
  李朋说:“2000年年初通信标准从2G到3G,高通公司采取先突破外围的方法,先韩国、台湾、日本发展,最后到美国,CDMA写进3G技术标准,高通作为最大持有者,在从3G到4G的演化过程中,因为收到了专利许可费,获得了资金,又有了后续技术,从而实现良性循环。”
  “每个行业的最高境界就是卖标准,靠卖产品所构成的市场份额已经不具有左右行业的力量。”李朋表示。

  诺基亚:卖设备不卖专利
  2013年9月,在微软[微博]和诺基亚所达成的总额为54.4亿欧元的收购交易中,其中有37.9亿欧元用来收购诺基亚的设备和服务部门,另外还有16.5亿欧元则是为了获得诺基亚相关技术专利10年的授权。
  那么,诺基亚为何没有把自己的专利出售给微软,而是授权其使用呢原因可能并不复杂,诺基亚未来可通过向Android手机厂商授权的方式获得一笔可观的收益。
  七星天(北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龙翔举了个例子,诺基亚为什么没有把专利卖给微软,就是因为专利许可可以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收入。
  同样利用专利技术盈利的还有爱立信公司。
  对于专利费,国内企业一听就很敏感。不过,爱立信全球首席知识产权官Kasim Alfalahi表示,知识产权和专利授权是全球电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既可有效保护像爱立信这样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鼓励他们去创新,同时对那些需要获取知识产权的公司来说也提供了很好的途径。
  显然,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价格已经不是最好的武器,通信领域里频发的专利大战让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布局的重要性。
  近年来,通信行业里各种专利纠纷不断,诉讼似乎成为了业界的常态,而这场大战还将愈演愈烈,由巨头们的动作就不难看出未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在北电轰然倒塌后,其拥有的6000多项专利成为众多通信业界厂商争抢的焦点,最后以45亿美元被由苹果、微软、爱立信等企业组织的财团争得。而在此次收购中落败的谷歌[微博],在随后不久立刻宣布欲以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微博],不仅决策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且这笔收购堪称其史上最大一笔收购,其目的不为别的,只为摩托罗拉的1.7万项专利。
  2011年,美国司法部及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谷歌进行了近3个月的审查之后,谷歌斥资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终于尘埃落定。业界评论认为,摩托罗拉移动超过1.7万项专利是谷歌收购的最大动因。
  龙翔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给出这样一组数据:通过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获得的收入,IBM[微博]公司在2013年获得超过10亿美元;爱立信,2013年是16亿美元,2012年是10亿美元,2011年是9.6亿美元;诺基亚公司在2012年是12.8亿美元,2011年是6.88亿美元;高通公司在2013年收入7.9亿美元,2012年收入6.6亿美元。
  “这是完全通过专利许可的收入,还不包括打官司,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收入。”龙翔说。

  三星和苹果:专利背后的市场机会
  如果你在清晨接到一个电话,说你的公司因为专利侵权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那么,恭喜你,你被告了!
  在3月28日一个关于技术推动梦想的主题沙龙上,龙翔略带调侃地讲了上述例子。
  “如果官司能打赢,你会发现风投马上跟进,你的产品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龙翔说。
  从2011年开始,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制造商苹果和三星就开始了无休止的专利官司。
  有消息称,就在本周,苹果公司将再对三星提起新一轮专利诉讼,寻求超过20亿美元的赔偿。
  苹果认为三星涉嫌抄袭其iPhone的功能专利。此次尽管涉及到不同的专利和智能手机,苹果公司的许多论点可能会跟以前一样。由相同的专家和证人提出证据,包括苹果公司的首席营销官菲尔席勒。
  然而,此次三星会让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背后的工程师参与诉讼。虽然谷歌不直接从Android获得任何收益,也不是被告,但三星的法律团队希望把另一家硅谷巨头牵扯进来,以帮助其消除苹果公司的“主场”优势。
  2012年8月,美加州圣何塞法院已经判决三星输掉了一场官司,被判赔偿苹果10亿美元,随后改为6亿美元,不过截至目前,三星还没有支付这项罚金。
  而在美国判决结果出来的第二天,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IDC发布的数据,2012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中,三星和苹果一共占据了49.5%的全球份额,其中三星32.6%,远超苹果的16.9%。而上一年同期这一数据分别是17%和18.8%,三星还略低于苹果。
  这个时候的三星,官司失利,商场上却是值得得意的。
  有分析认为,官司打到现在,专利似乎已经不是关键,通过诉讼给自己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才是苹果最看重的。

  来自: 思博知识产权论坛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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