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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5 生效日期: 2006-01-05 发布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穗府[2005]62号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求,在城市试点工作基础上,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为突破口,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从新的高度、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广州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工作,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运用知识产权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水平,积极营造"两个适宜"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在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实现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进一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围绕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有利于区域经济长远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争取早日申报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近两年的具体目标。 
  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广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完善有关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的规定。 
  2.专利申请量以年均16%以上速度增长,两年内年专利申请量突破万件;力争pct国际专利和国外专利年申请量达50件以上。 
  3.两年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力争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10件以上;继政府工作部门实现软件正版化后,力争两年内其它机关也实现正版化。 
  4.实施"广州市知识产权扶优工程",遴选300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2个重点区域、1个重点行业为扶优对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发展后劲。 
  5.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项目,重点推进20个以上符合广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6.年培训企事业单位、机关等人员达2.5万人次;高校知识产权学院每年培养本科生不少于120人,双学士不少于50人,培养硕士以上研究生不少于10人;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养学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7.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案件年结案率达98%以上;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版权保护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侵权盗版得到明显遏制。 
  8.建立完善"广州应对贸易技术壁垒联合防范工作体系",启动知识产权预警平台建设,选择若干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题技术分类、跟踪和预警分析。 
  9.初步建立起城域网中外专利检索和专利统计系统,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支撑和服务体系。市专利信息研究发展中心平台建设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 
  10.推动成立专利代理人行业协会和若干行业保护协会,不断完善专利中介和行业服务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服务中心原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为广州建设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国际化都市,精心打造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建设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服务。 
  (二)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广州自有优势条件和基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抓好基础性、突破性的工作,体现广州特色。 
  (三)示范效应原则。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容,探索工作规律和经验,加强与兄弟城市的协作,力争为其他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职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以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为契机,建立市、区(县级市)知识产权管理运作机制,制定区(县级市) 知识产权(专利)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评价体系,指导区(县级市)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完善重点企业、行业、高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推动成立专利代理人行业协会,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水平。构建和逐步完善市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初步建立起城域网中外专利检索和专利统计发布系统,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宣传面和提高培训层次。扩展宣传内容、范围和渠道,创新形式和方法,抓住"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段,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讲师团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机关,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认知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班、论坛、讲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联合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启动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和各类应用型人才的培训、教育工程,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全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市场整规、打非打假行动,全面深化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争取出台《广州市举报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奖励暂行规定》,加强主动保护,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继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推进省、市际执法协作,全面加大执法力度。以市场专项查处和会展保护为重点和突破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广州招商引资、经贸往来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继续深化在商品流通领域开展承诺销售"正版正货"活动,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承诺活动,加强工业企业信用建设,在全社会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开展园区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扶优工程,加强项目管理政策引导,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积极组织园区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要求,以一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园(天河软件园、黄花岗信息园、广州科学城、南沙资讯园、民营科技园)为重点对象,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促进技术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着手开展我市知识产权扶优工程,重点选择科技型、外向型企业和重要行业、区域进行试点,促进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管理政策引导,在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鼓励、支持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发展后劲。 
  (五)加大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工作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实施效果。依托和完善广州市专利技术转化服务平台,紧密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推进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省专利实施计划、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政策和专项经费,积极推动有利于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具有市场前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实施和转化,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效果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六)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学习、掌握国际惯例和规则,拓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视野。举办若干有特色的高层涉外论坛,组织相关人员到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较具优势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培训。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和分析,建立完善广州应对贸易技术壁垒联合防范工作体系,重点构建"广、深、佛、港"(3+1)城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联动机制。 
  (七)推进政策研究,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规划和政策指引。联合企业、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以课题研究、论坛、研讨会等形式推进政策理论研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知识产权战略问题的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广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参与广州"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知识产权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框架,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市政策法规体系中的含量和比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广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创建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检查知识产权工作,督促有关决议的执行。 
  2.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由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汇报,争取国家和省的重点指导和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推进和深化我市知识产权工作。 
  (二)政策保障。 
  1.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模范执行。 
  2.贯彻执行《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方案、决议,研究制定与创建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指导,推进广州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三)管理保障。 
  1.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职能和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将知识产权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合力推进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2.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和互动,采取措施,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融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科技、经贸系统干部业绩等考核评价体系之中。 
  3.支持、引导重点园区、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建设,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园区、企事业单位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拓展管理网络,理顺运行机制,将知识产权纳入园区经济发展战略和管理工作中,纳入企业的决策体系和经营管理各环节。 
  (四)环境保障。 
  1.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政策、资金、人才的支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理顺财政渠道,改善知识产权管理条件,确保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网络,将知识产权保护全面纳入全市整规、扫黄打非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整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加大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 
  3.规范、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以市专利信息研究发展中心建设为龙头,加快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和信息支撑体系。 
 
 
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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