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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修订专利条例 加大投入激励发明创造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0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法制网南宁11月25日电 记者 莫小松 正在广西南宁市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修订草案)》等3部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为增强广西的竞争力,掌握发展主动权,初次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增设了激励创造一章,从五个方面规定加大财政投入,激励发明创造的政策措施: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经费,用于专利资助和奖励等相关工作,促进专利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规定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究开发的项目,可以优先列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自治区建立专利资助和奖励制度;规定专利报酬优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高于国家规定的报酬比例执行;规定发明创造取得专利的,参加职称评定可以优待。

  近年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成为人们持续关注的焦点。首次提请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草案)》对此作出相应规定。现实中,有不少高层住宅楼、写字楼投入使用后擅自改变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增大了高层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对此,在有关建设工程消防审核备案的条款中,办法草案增加规定:“高层建筑原使用功能变更为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报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吸取上海高层建筑特大火灾的教训,办法草案对高层建筑外墙的装修及保温材料施工作业作出规定。例如,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条款中增加规定:“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严禁进行全包围的外墙装修及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在有关建筑装修材料防火要求条款中,增加“高层建筑外墙装修及保温材料应当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的规定。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特殊要求,办法草案还对避难逃生设施、消防登高扑救面、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作出规定。

  重新修订完善的《南宁市献血条例》已于今年7月经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次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献血”。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对条例进行研究审议后认为,该条的主体中应增加“部队”和“高等院校”,这样更能体现上位法献血法以及本条例中鼓励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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