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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谨防窃取商业秘密的十八种间接手段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间接手段则是以与竞争对手及其雇员有联系的人员为对象,间接获取商业秘密的手段。其目标主要针对下列相关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复制材料、拷贝数据、有偿服务(交换)等方式,以达到获得间接获取商业秘密目的。这已经成为当前企业或企业家疏于防范的泄密的重要渠道。
  1、单位的科研人员;
  2、原材料供应商;
  3、模具制作商;
  4、半成品生产商;
  5、销售商;
  6、仓储公司;
  7、创意策划、设计者、广告商;
  8、翻译人员;
  9、计算软件开发商;
  10、打字店业主、印刷业主;
  11、各类顾问;
  12、新闻记者;
  13、税务、海关、商检等行政执法人员;
  14、政府涉密人员;
  15、银行职员;
  16、中介服务、评估、审计机构;
  17、小偷;
  18、废品回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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