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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4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06 生效日期: 2002-12-0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2]19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发的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现就试运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的推行,是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各单位原有公文办理模式的调整,它的施行,有利于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施行《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促进观念的改变和行政效率的提高,推动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
      二、各单位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2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2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局域网的资源整合及协调工作。
      三、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的试运行工作,并将负责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四、各单位的域名规划和网络地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划分发。
      五、试运行工作从2002年12月开始,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安排,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蔡振军
  电话:0771—2836367,
  bp:19977122266。
    附件:各有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各有关单位名单
  南宁地区行署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柳州地区行署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崇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扶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自治区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对外贸易合作厅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治区旅游局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
  自治区气象局
  自治区供销社
  自治区测绘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检察院
  自治区高级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广西科学院
  广西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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