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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什么特别保护?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正文: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什么特别保护?

        首先,专利法规定“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即不得以诸如单位需要、发明人或设计人有争议等理由阻拦其专利申请。至于是否属非职务发明,应依法确定,不能由领导说了算。由于专利申请有很强的时间性,如有争议,应当一面寻求解决,一面提出申请,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申请时机。
        其次,如果某单位或个人侵夺发明人或设计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应给予行政处分。这里的“侵夺”是指依仗权势霸占、剽窃、冒名顶替和剥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等行为。被侵夺的权利包括专利申请权、身份权、使用权和转让权等等。受害人除了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外,还可以从其它渠道请求保护,如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控告、申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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