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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情形

发布时间:2017年8月4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侵犯商业秘密罪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八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谓&ldquo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ldquo   ;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使用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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