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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发改[2007]2039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制定和实施《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是实现本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按照《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贯彻实施《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时,要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调整规划》,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
  努力打造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双引擎、以现代制造业和基础服务业为双支撑、以都市型工业和现代农业为重要补充的产业格局,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首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
  "进退有序、松紧结合"。按照首都功能定位的要求,积极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端产业,推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的有序退出;研究探索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引导产业发展的新模式,综合运用产业、财政、规划等政策措施,建立"松紧结合"的政策引导体系,促进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加速发展。
  "自主创新、循环集约"。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和节约型城市的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中心环节,以创新带动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和首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坚持循环经济和集约发展,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扬长避短、重点突破"。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扬长避短地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将科技、人才、文化、信息、区位、市场、总部等优势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发展一批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根植北京、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
  "产业融合、功能提升"。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带动首都的工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提升区域服务功能,使北京不仅成为国际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转移的承载地,更要积极成为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的承载地。
  "深度开放、双向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外各种所有制经济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双向服务",一方面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中央和全国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吸纳和争取中央在京资源,为首都产业的发展服务。
  "明确定位,协调发展"。首都功能核心区着重发展金融、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城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科技研发、体育休闲、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扩大总部经济规模;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和为生产、生活配套的服务业,发展高端农产品和都市型农业;生态涵养发展区着重发展生态农业、特殊林果、旅游休闲和都市型工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第二章 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第四条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和加强服务业的优势地位,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和综合辐射力。
  大力发展金融、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优势服务业。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北京,加快金融机构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产权交易和资本市场发展。围绕内容创意和交易传播两大核心环节,加快发展以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广告和会展、古玩和艺术品交易、设计创意、文化旅游等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提高旅游会展业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北京旅游会展品牌,打造世界一流旅游城市和国际会展之都。
  着力培育商务服务、体育休闲等新兴服务业。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优化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服务领域,着重发展高端商务和各类专业化商务服务。以促进体育产业化和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为重点,积极发展体育休闲产业。深度开发奥运资源,积极引进专业经纪人,策划组织好国际重大体育赛事。
  稳步提升物流、商贸、房地产等基础服务业。以建成现代化物流体系为切入点,构建国际物流、市域物流、城市物流配送一体化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生产型物流。以提升生活品质和引导相关产业发展为出发点,改进提升传统商业区,适度建设大型综合性商业区和若干特色商业街,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调整发展商贸服务业。以"稳步发展、优化结构、稳定价格"为目标,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培育住房二级市场,合理安排房地产开发布局,优化发展房地产业。
  第五条 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相互融合支撑,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辐射带动作用。
  大力发展软件、研发、信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以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嵌入式软件、中间件、信息安全软件、数字多媒体软件等关键和新兴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大力支持在京企业承接国际软件外包业务,加强与国外软件企业的合作,促进软件产业国际化。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研发产业国际化,以改善公共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撑为重点,建立若干具有国际一流研发环境的专业性研发基地,发展研发产业。大力发展信息增值服务和网络服务,重点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手机电视、下一代互联网、无线宽带等一批关键技术的应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上教育培训、数字娱乐等新型信息服务业态。
  重点发展移动通信、计算机及网络、集成电路、光电显示、生物产业等高技术制造业。以新一代技术标准产业化为契机,支持关键技术标准研发和自有核心技术项目的产业化,重点发展基于scdma、td-scdma标准的系统设备和终端,进一步推动移动通信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大型计算机企业跨国并购重组,加快基于闪联标准3c产品的产业化步伐,支持高性能计算机的研发和产业化。强化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联盟,搭建应用示范平台,打造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链。加快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完善半导体材料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检测共同发展的产业链。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光电显示产业链的形成,重点发展lcd、oled、led显示产品,加快建设光电显示产业基地。加强转基因技术、重大传染病防治等战略高技术研究,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等产业领域。
  第六条 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着力提升汽车、装备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等潜力产业,优化发展都市工业、石化新材料等基础产业,发挥工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汽车产业以理顺体制、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加快汽车产业重组,积极培育民族轿车品牌,着重发展中高档轿车、卡车、越野车以及汽车电子、发动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装备制造业以先进自动化技术研发应用和系统集成为重点,依托重点企业打造产业链,重点发展数控机床、智能仪表与自控系统、发电及输变电设备、印刷机械以及电子信息产业专用设备等产品。新能源和环保产业要以推广示范、培育市场为手段,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设备和资源综合处理等领域。生物医药产业以促进原创技术产业化为切入点,推动化学药、中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四大领域协调发展。都市工业以培育名优品牌为导向,积极发展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印刷包装等主要领域。石化新材料产业以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延长产业链,发展新型化工材料。
  第七条 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市场化经营,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全面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态和生活功能,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着力提高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比重,提高产品的科技附加值、文化附加值、加工附加值和绿色附加值。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着力创造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产品,深度开发特色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
  第八条 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布局要求的产业。
  旗帜鲜明地退出不符合首都发展定位的产业,下大力气退出现有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以及破坏人文生态环境的行业,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资源开采型产业,限制并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制定禁止发展的产业与技术目录,严格控制劣势产业增量。通过技术改造实现部分产业升级。制定资源开采地区产业转型援助政策,积极发展替代产业和后续产业。抓好首钢搬迁及新项目建设,关闭、改造城市中心区小商品集散交易市场。
  第九条 加强能源、交通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能源。建立以电为主,煤、气、油为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符合首都功能需求,多元互补、多方供应、协调发展的优质化能源结构。加大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的引进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天然气、成品油等优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
  交通。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路为基础,以公共运输为主导,初步建设"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安全便捷、高效环保,城乡一体、统筹城际"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信息。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布局合理、互联互通、安全稳定、公平公开、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
  第十条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资源节约和再生利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快循环生产、绿色消费和综合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实施产业项目综合评价,完善项目筛选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严把项目准入关。建立健全资源消耗管理制度,加强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管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对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重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节能环保型汽车、节电照明设备、节水生活用品和无害化农产品。抓好再生资源利用试点,完善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各种废旧资源再利用和产业化。
  第十一条 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促进产业重组升级。
  利用产业间的关联发展效应,向研发设计和服务贸易环节延伸制造业产业链,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北京的技术、人才、信息等比较优势,着力推进信息、汽车、医药、创意四大产业集群中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与发展。
  第十二条 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加速发展中小企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投资的多元化,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优势明显、产业链条较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加大为中央在京企业服务与支持力度,为中央企业在京发展创造优质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加速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重点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护型的中小企业。加大中小企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服务和创业辅导,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企业集群。
  第十三条 全力打造六大高端功能区,重点建设若干专业集聚区,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布局,有效疏解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功能与产业空间布局的耦合。
  根据"优化疏解首都功能核心区,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建设城市发展新区,适度开发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要求,倾全市之力,集聚国内外资源,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现代商务中心功能区、奥运体育文化旅游功能区、金融街金融产业功能区、亦庄高新技术制造业功能区、临空经济功能区等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使其发挥更大的带动辐射效应,成为体现首都势能优势,最具经济活力、市场竞争力、产业辐射力的战略增长极;同时形成若干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专业集聚区。适度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带:生态农业发展带、都市型工业发展带和旅游休闲发展带。
  第十四条 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对外开放的新突破,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进一步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北京市商品出口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例,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依托北京市研发产业和总部资源的优势,积极促进高端服务的输出,增强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围绕首都主导产业发展,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质量和水平,着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着重引进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发展体现首都势能优势、具有高辐射力的总部经济、研究开发、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产业领域。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强产业政策导向和聚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产业政策导向,实施"一松一紧"、"六个结合"。对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政府要创造"宽松"的准入与发展环境;对不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实行"紧缩"的政策。强化产业准入制度,实行"升、降"结合;明晰产业发展目录,实行"鼓励、限制"相结合;建立用能节水评估体系,实行"存量、增量"相结合;建立差异化资源价格体系,实行"进、退"结合;实施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政策,实行"升级、淘汰"相结合;贯彻循环经济纲要,实行"点、面"结合。
  加强产业政策聚焦,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我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促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促进区县功能定位相关政策,综合运用投资、财政、产业、土地等政策,引导不同产业和资源要素在四类功能区上合理发展,促进城市功能和产业协调发展。
  积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营造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环境。落实北京市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和创业辅导工程。
  探索建立新兴业态和重点功能区的统计体系,跟踪新兴业态发展。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一产业业态划分口径,科学设置重点功能区统计指标体系,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分析、指导和推进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实施自主创新发展战略为契机,打造中关村创新高地。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吸引一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在中关村实施;集聚一批改革政策在中关村先试先行;争取一批地方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支持项目;促成一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在中关村建设;推荐一批专业园作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园。设立专项资金,争取国家自主创新资金相配套,打造产业技术平台,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产业化。
  加大财政资金对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通过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鼓励企业有组织的技术创新活动;通过支持以企业为龙头的产学研新型合作,来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的聚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支持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提升企业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能力;通过支持通用技术和涉及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开发活动,促进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通过支持行业创新联盟、工程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来促进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重大创新攻关,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的应用集成。重点突破软件、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数字音视频、光电显示、生物医药、新能源材料等技术,带动相关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和集成。推动专业技术产业化,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
  第十七条 建立布局引导与约束机制,促进产业空间集聚。
  强化规划引导,建立产业布局引导机制。突出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优先保证符合产业定位的重大项目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促进重大项目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中,实现特色产业集聚。
  探索服务业空间集聚新模式。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发挥三级政府合力,吸引一批中央项目向功能区倾斜,安排一批市政府重大项目向功能区集中,支持一批区级项目向功能区发展。
  建立产业转移调控机制。综合运用规划、土地、投资、信贷等手段,建立城、近、远郊的产业梯度转移调控机制,实现区域间经济的协同发展,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
  第十八条 探索新型财政支持模式,引导城市功能与产业协调发展。
  建立促进城市功能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财税体制。依据区县功能定位要求,探索市区两级财政适度灵活的新型财税机制。探索公共财政体制下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整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适度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中,支持研发投入,政府采购原创产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企业采购第三方服务。
  进一步发挥政府产业发展资金的作用,实行"三个倾斜"。向提升和优化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倾斜,适应园区由于总量扩张和资源升级带来的新需求;向充实和完善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服务支撑体系和综合服务功能倾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体系的建立、资源共享和园区功能的完善;向培育和实现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内重大项目产业链倾斜,增强重大项目专业配套的定向吸引力。
  积极探索通过财政手段培育市场、带动产业发展的新途径。逐步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研究并制定促进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专项政策。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培育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的消费市场。
  第十九条 完善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一系列法规规章,规范和约束企业、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重点围绕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加快制订相关标准,指导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探索建立包括经济增长、能源和资源消耗、废弃物回收处理、环境质量、生活质量等指标的评价体系,完善相应的信息平台和数据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贯彻《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2007年行动规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的组织、实施与交流,形成促进首都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研发平台。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成立城市节能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监察管理制度,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严格禁止高耗能、高耗水和资源浪费大的产品进入本市的生产、消费领域,建立筛选机制。
  第二十条 实施品牌、人才与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高端产业。
  实施品牌战略,培育、积累适应首都功能的国际化品牌势能。依托中关村、cbd、奥运村以及世界文化遗产的品牌资源,打造北京国际化城市品牌。积极培育、筹划、争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重大品牌展会、重大时尚盛会、重大音乐戏剧影视演艺活动,形成系列品牌支撑。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机构为手段,实现品牌要素集聚,促使北京成为国际品牌运营中心。加强城市品牌经营能力建设,营造与培育、发展、引进国际化品牌能力相适应的支撑环境。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建立产业引导就业机制。建立以产业引导、促进就业和人口疏解的新型发展机制。以产业发展实现高端人才的集聚;以产业发展促进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有机结合;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推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战略。围绕北京市支柱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潜力产业,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知识产权陷阱和技术壁垒,制定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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