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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词曲作家李海鹰 称酷我侵犯其《弯弯的月亮》等13部作品著作权 索赔13万

发布时间:2018年3月6日 北京商标无效律师  Tags: 作品

 李海鹰1954年生于广州。他从小喜欢音乐,很早就显露出音乐才华。1970年,他才16 岁就进入广州粤剧团,当上了小提琴手兼创作员。5年以后,他成为中国海军南海舰队政治部文工团的小提琴手兼创作员。1982 年底到1997年3月,他在广东音乐曲艺团当创作员。从1997年4月起,他担任了广东电视台的音乐总监。


       李海鹰创作过一系列有影响的影视音乐作品。除了电视艺术片《大地情语》的插曲《弯弯的月亮》之外,还有电视剧《外来妹》的主题歌《我不想说》、电视剧《一路黄昏》的主题歌《走四方》、电视剧《女人天生爱做梦》的主题歌《我的爱对你说》等等。在这些歌曲的创作中,他集作词、作曲、编曲于一身,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能,歌曲一经播出便大受欢迎,被广为传唱,流行范围很广。他还为电影《鬼子来了》《黑冰》《背叛》《荣誉》——到近期风靡全国的《亮剑》等写歌编曲,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今日,从海淀法院网获悉,因认为酷我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原创作品,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酷我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13部作品的赔偿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3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13案。


       原告李海鹰诉称,其系知名词曲作家,代表作品包括《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曾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音乐奖,担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电影音乐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其创作过一系列知名音乐作品,《我不想说》、《弯弯的月亮》、《我的爱对你说》、《走四方》、《梦江南》、《梅花雪》、《山间回响》、《我宁愿就这样一直等你》、《就恋这把土》、《选择你的爱》、《爱如空气》、《晨露》、《从何说起》等13首歌曲的词、曲均为其本人创作。经调查发现,酷我运营的“酷我音乐”、“酷我K歌”未经许可提供该13部作品的词、曲在线传播,以及这些作品有关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服务。


       李海鹰认为,涉案作品词、曲凝结了其独创性的构思和智力成果,其作为词、曲的原创作者,享有对词、曲的著作权。未经其许可,酷我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词、曲,应负相关法律责任。酷我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的录音录像制品,也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李海鹰认为,酷我侵害了其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获得报酬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目前,此13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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