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19年7月23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bjsbjflaw.com/
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商标的使用注册必须在法律程序下,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那么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是怎样的?
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是怎样的?
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复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