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品复制的方式有哪些?
复制是使作品得以传播的重要手段,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也集中体现在复制权。复制的形式很多,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另外,计算机软件中的文档,本身就是一种文字资料,因而可以用传统的复制手段加以复制。计算机程序的复制还可以包括:把程序存储到磁盘、磁带或穿孔卡上,或者固定在只读存储器rom中。把程序从外存中或在键盘上装入计算机内,在计算机内形成程序的复制件,符合“再现原件内容”的特征,因此也属于复制。